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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穿收取租金的“无房户”的谎言
发布时间: 2004-11-25 来源: 金山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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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非法同居已被依法解除,一方按法院判决履行了义务,而另一方连同女儿、女婿及外孙女一家三代人以无家可归为由懒在对方家里不走。最后,终被精明的法官揭穿了谎言,乖乖地搬出了不属于她的房屋。原来,这事发生在一件强制迁出房屋案件中。本院在受理申请人谢某申请执行程某搬出房屋案后,依法向被执行人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。在执行中本院又发现程某的女儿、女婿及外孙女亦与程某住在一起,占居申请人的房屋。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程某谈话,促其自觉履行。但被执行人程某终是以一家三代人无居所为由拒不搬出。情况果真如程某所言吗?细心负责的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,被执行人程某在本市奉贤区购有三室二厅商品房一套且以每月400元的租金出租,其女儿、女婿也已购买商品房。当执行法官将以上事实摆在程某面前时,程某无言可答,终于自觉地搬出了占居的房屋。